11月4日,临云行小编获悉,民航局克日印发 《直升机基本仪表航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 , 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为切实提高直升机运行清静水平,增强直升机驾驶员资质治理,明确直升机基本仪表航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依据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及格审定规则》(CCAR-61部)第61.157条 (b)款和第61.207条相关划定,以及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及格审定规则》(CCAR-141部)响应课程要求,制订该咨询通告。
该咨询通告适用于直升机种别商用驾驶员执照的训练、实践考试和熟练检查,以及直升机种别基础教员品级的训练、实践考试和教员品级更新检查。
该咨询通告明确了 CCAR-61部直升机种别商用驾驶员执照基本仪表航行训练内容,以及响应基础教员品级教学能力的训练和考试要求,团结行业训练和运行履历,制订了响应训练内容和考试科目的实验指南。 CCAR-141部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相关训练课程,凭证该咨询通告执行。
临云行小编相识到,民航局曾于2022年6月9日就《直升机基本仪表航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果真征求意见。 凭证民航局直升机清静专项小组事情妄想,飞标司针对前期直升机航行教员资质排查中发明的基本仪表航行能力欠缺问题,组织起草了《直升机基本仪表航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咨询通告,旨在增强直升机商用驾驶员和基础教员基本仪表航行训练,提高行业直升机运行清静水平。